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近期银保监会召集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开会,拟要求相关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今年年底前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占产品总规模的比例下降至40%,明年底下降到30%;而规模上,明年底要降至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以下或自有资金规模30倍以下。

10月15日,一位国有大行理财子公司人士向新闻记者确认了该消息,并表示该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目前比例安全,压力较小。另有一位城商行理财子公司高管对新闻表示,据了解,一些银行理财子公司货币占比是比较高的。监管的规定,对于初期打算以货币成规模的银行理财子公司来说,会有一定的影响。这意味着大家都有天花板,银行要加快补充自有资本金和风险金的提取。其所在的理财子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目前占比低于监管标准,受这个政策影响较小,还有一定的额度可以增长。

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商业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相似,现金管理类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允许投资者每日认购赎回,容易因大规模集中赎回引发流动性风险,风险外溢性强。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团队认为,政策对于现金类理财持续施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现金类理财“类资产池”业务占比过大,不利于银行真正资产管理能力建设;现金类理财“类活期”收益率曲线“点”过高,推高银行体系负债成本,增加长期资金供给机会成本;过大比例现金类占比增加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

对于政策压降现金类产品有可能产生的影响,王一峰团队表示,压降过程中,可能造成存量不合规资产(主要是信用债)的抛售,或者削减合格资产配置力度;现金类产品压降,部分客户可能向货币市场基金、固收+,或者定开产品、最短持有期产品转移。短期定开型、或最短持有期后每日申赎型产品可能因此得到发展,从而推动摊余成本法使用范围的减小。银行表内资金“脱媒”放缓,降低银行体系负债成本控制难度。

“总结看,该政策对于信用债、ABS或NCD价格存在影响,对银行体系盈利能力冲击不大,股票投资受影响间接。”王一峰说。

金融监管研究院孙海波撰文指出,此次会议要求几乎完全符合现金管理新规要求,只是重新强调了一下。从目前各家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体量看,达标难度普遍较大。绝大部分银行明年底之前压降到总理财规模的30%本来压力不大,但是因为财政部的会计估值要求,和定开使用摊余成本法的限制,导致部分银行可能分母也会在未来1年多稍有收缩。

孙海波认为,“明年底要降至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以下”,对银行来说也会产生一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