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天成为中国与世界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分水岭。20年间,中国全面履行承诺,改革开放不断推进,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持续上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与此同时,对外贸易摩擦也不断发生,当下疫情对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如何看入世20年来的发展变化?入世的红利还能持续多久?下一步对外开放该如何推进?

在中国“入世”20周年之际,新闻与多位亲历者、专家学者深入探讨中国与WTO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希望能够提供中国与WTO、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多维度透视。

“今天,是个正日子,一滴水,但有幸融入顺流前进的洪流。”

12月11日,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磊在朋友圈留下了这句话,以纪念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下称“WTO”)二十周年。

从1986年中国正式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下称“GATT”)缔约国地位(下称“复关”)伊始,王磊就深度参与了复关谈判。

作为中国复关的“黄埔一期”,王磊曾任外经贸部WTO处副处长,曾辅佐历任谈判代表从事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也曾在中国常驻日内瓦使团工作了6年,作为使团大使的主要助手参与了对美欧的谈判,并起草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和其他法律文件,全程参加了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

1996年,王磊从外经贸部辞职,到比利时布鲁赛尔当了6年执业律师,期间代理了大量中国企业在欧盟反倾销案应诉。中国加入WTO后,2002年他便回国执业。除了参与中国在WTO领域的贸易争端解决,王磊也一直从事代理中国企业在国外发起的反倾销案和反补贴案,以及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贸易法律事务。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王磊  受访者供图

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王磊  受访者供图

以下是采访实录:

新闻:您是如何与GATT和WTO结缘的呢?

王磊:这里我必须要讲一位对我和整个中国国际法事业影响深远的老先生。

1980年我进入北大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成为全国首届经济法专业的学生。创立这个专业的是法学泰斗芮沐先生,他是中国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学科奠基人。先生是1908年生人,我入学的时候先生已经年过七旬,还坚持给本科生们上课。直到92岁高龄,先生仍然坚持带博士生。先生在中国乃至世界法学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同时也是一代杰出的法学教育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国际法人才。

1985年国内已经有了一些信息提到中国准备复关,我把GATT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的研究写成了硕士论文,当时就是先生负责给我指导论文。

毕业后我到了外贸部,就直接从事GATT的相关工作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和先生的书信往来就没有断过,我在日内瓦工作了6年,先生就写信用国际邮件寄到中国驻日内瓦使团。先生说过,有关于GATT的资料要给他找一些。虽然中国当时还不是GATT成员,只是观察员,但是我还是仍然有些便利获取一些GATT文件资料等,我都争取复印来。

但是复印资料的国际邮费我是付不起的,于是就托国内来开会的同志给捎回去。很多年来,跟先生一直书信联系,先生也将他的研究和思考与我分享。得益于在日内瓦的工作机会,比国内法律人有近水楼台的优势,更易于了解GATT这种游戏规则,于是我把我的研究写成了英文论文在国外发表,也把文章送给先生,请他指导。

1994年我回国后,先生就叫我来北大给研究生们讲GATT和WTO规则。那时候正是中国复关谈判的关键时期,我只能周末业余去北大讲了一年的课。先生跟我说:“我们系里没有经费给你,只能给你报销个打‘面的’的车费。”

这个课大概有20多个学生,有中国的也有韩国留学生。因为大部分都是研究生,所以我没有多少灌输式的内容,而是布置学生阅读相关文献和案例,然后分配每人选个议题,先准备文章大纲,再由学生到课堂讲解,大家评论,最后我进行点评。

这些学生都是先生培养的弟子,他们中的很多人也已经成为了中国WTO法律团队的中流砥柱。

新闻:您在日内瓦工作期间,也是中国开始复关的谈判阶段,您参与谈判的过程中,有没有您印象比较深刻的故事?

王磊:关于中国申请“恢复”缔约方地位,这个问题,各国达成一致的方式是通过玩文字游戏来解决的。

二战后成立的联合国,中国是创始国之一。成立联合国的同时,主要大国于1945-1947年间酝酿、谈判并于1948年成立了GATT。后来由于中国国内政治局势的变化,直到三十多年后的80年代,中国政府提出恢复GATT席位,但这在总协定历史上前所未有过。

中国、GATT各方和GATT秘书处围绕中国以何种方式、按何种程序进入GATT,进行了密集的商讨。

一些成员方认为中国是重新加入,应该按照加入GATT的程序行事。中国对此坚决反对,因为法律上它割裂了中国国际法主体的连续性,政治上也与联大决议不符。然而针对恢复席位的立场,各方提出了种种困惑与质疑:如果是恢复席位,那从1950年前任退出至今的帐怎么算?这期间中国与各成员方的关税减让的利益如何算?这期间中国没有缴的会费是否要补齐?

各方经协商,终于获得默契。

在不损害恢复席位立场的前提下,中国准备事实上按加入的程序与各成员方谈判一个新的减让表,作为“入门费”,以履行GATT的权利义务。在中国事实上按加入程序谈判进入GATT的前提下,各方及GATT对中国恢复立场事实上不持异议。

据此,恢复不是原中断点的恢复(restore),而是经谈判在今后谈判结束的时点上的恢复(resume),由此,前任退出至现任恢复席位时(resume)的帐,一笔勾销。

在整个中国复关谈判中,任何出自GATT口吻的文件,包括成立的谈判中国恢复席位的工作组的名称,GATT都回避用“恢复”的字眼,代之以“中国缔约国地位”(China’s Status as a Contracting Party)。尽管这个说法十分拗口,但这算是各方的最大公约数了。

新闻:您曾经作为代理律师参与中国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案(DS397案),历经七年鏖战,能不能讲讲办理这个案子的经历和感受。

王磊:在日内瓦使团工作期间,我全程参与了乌拉圭回合若干协议文本的起草谈判,包括WTO的争端解决程序规则。虽然熟知条文,但从未有机会实践。直到2009年我参与了代理中国政府在WTO中起诉欧盟对中国紧固件反倾销案(DS397案),才算完成了从条文起草谈判,到适用条文规则的争端解决实务的过程。

该案从2009年磋商,到2016年1月WTO执行上诉机构发布了最终裁决,历时7年半时间,几乎走完了WTO赋予成员方的所有法律救济程序。

紧固件俗称工业之米,包括螺丝、螺母、螺栓和垫圈等,用途广泛。我国是全球紧固件制造第一大国,也是紧固件出口大国。

2007年欧盟对中国钢铁紧固件启动反倾销调查,并于2009年做出裁定,对中国紧固件产品征收为期五年最高达85%的反倾销税。据业内统计,2009年欧盟反倾销终裁裁决后开始征税,自此我国在欧市场份额从26%大幅下滑至0.5%。

中国政府于2009年7月31日将欧方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该案经历了原审和执行两轮争端解决程序,中国在原审专家组和上诉阶段接连胜诉。此后,欧方在2012年为执行原审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裁决修改了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但欧盟随后发起的对中国紧固件反倾销措施的复审,并未履行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决。 中国政府就欧盟执行裁决问题继续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直至2016年,执行上诉机构发布了最终裁决,全部支持中国的主张。

DS397案在很多方面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中国第一次在WTO起诉欧盟并获得胜诉;走完了WTO赋予成员方的所有法律救济程序;由于中国的胜诉,欧盟被迫修改了法律;中国通过该案在加入世贸后第一次获得对欧盟的报复权;另外,在上诉机构2016年1月18日发布的执行阶段的最终报告中,中国在23个问题上全部获得执行上诉机构的支持,而欧盟的所有主张均被驳回。这在中国乃至WTO争端解决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

新闻:大获全胜之后,中国紧固件企业重回欧盟是不是就没有障碍了?

王磊:并不是这样的,WTO的裁决只针对当事成员方的贸易政策措施,不涉及到具体赔偿,裁决对其他成员方也没有约束力。这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固有缺陷。

DS397案打了7年,其实就意味着诉讼期内的这7年里,欧盟一直沿用或部分沿用不符合WTO的反倾销措施,没有给予中国企业合理公平的竞争待遇,这让很多中国企业不得不退出市场,或者放弃对欧业务。

2016年WTO终审裁决也就是5年前的事情,2020年欧盟又重新对中国产的碳钢紧固件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就在上个月,11月16日,欧盟的裁决披露称,对原产于中国的某些进口钢铁紧固件的反倾销税率为23.9%-89.8%。

在WTO打紧固件官司打赢了,但是中国紧固件企业在欧盟市场上真金白银的损失,败诉方欧盟并不赔偿,欧盟违反WTO行为对中国紧固件企业的重创,并未的到应有的平复,中国紧固件也并没有真正重返欧盟市场。

当然这并不是说WTO争端解决机制没有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只是维护成员方已取得的WTO项下权利义务的平衡,它只是纠错,并不补错。

新闻: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中国加入WTO的二十年,您会用哪个词?

王磊:可以用继往开来这个词来概括,我们要继承过去20年、35年来不断热火朝天地进行改革、进行开放的动力,继承那种国际视野,在新时期不断开辟新的道路。

无论是就中国本国而言,还是对WTO来说,我觉得继往开来都是适用的。

我经历过中国八九十年代红火的改革开放,可谓是日新月异的变化。对中国来说,我们还需要延续这种改革开放的精神,开辟出新的发展道路。同时,WTO曾经有过辉煌的时刻,在如今的情况下,如何将多边贸易体制发扬光大,如何推动WTO继续前行,这也需要继往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