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LinkedIn(ID:LinkedIn-China),作者:陆JJ(青壮年编剧,戏精撰稿人,LinkedIn专栏作者),头图来自:《非自然死亡》剧照

关于职场有一个段子是这么说的:

a去面试,面试官说我们不要你,因为你没有工作经验。a说我就是需要工作经验所以才来面试,面试官b说因为你没有工作经验所以我们不要你…

再比如,职场里谈到自己喜欢的工作,都会抱怨不喜欢当下的工作,a说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知道热情所在,所以我没法真心实意投入当下工作。

因为没法投入,所以我好像不喜欢这份工作。

越无法投入就越干不好,越干不好就越不喜欢,好像新生活永远无法打开… 

这是由“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所引起的完美闭环,也是职场里的一个经典命题:激情假设。

在这种假设里,人只有找到一份满怀激情的天命工作,就可以像永动机一样,在工作中孜孜不倦了。

很多人脑海里的这一层假设,也许是来自乔布斯曾经在斯坦福的演讲,那一句他为世界留下的“follow your heart”,不知道move了多少男女的心。

演讲发生在2005年的夏天,这么多年过去了,或许人们心知肚明,即使如今,也少有人抵达灯塔,少有我们曾以为会拥有的激情,follow人们的只是焦虑。

今天我们聊聊关于“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知道自己的热情所在”的话题,试着解开上文提到的死循环,打破一些幻觉。

我们相信这句话是真的,但从未怀疑过它的前提

首先是第一个幻觉。

它的前提是“激情”是开启工作的唯一条件,我们在开始一份工作前就会提前预知对它的喜欢与不喜欢。

但事实并非如此,开启工作的条件是多样的。

不知道喜欢啥工作?没事儿,也不一定要知道,也不需要假装自己知道。

迷茫是一种自然状态,边干边看呗。“自我”这个东西不是空想出来的,是和外界碰撞出来的。

而且,你其实并不需要很明确地知道是否喜欢一份工作,感觉差不多ok就可以开始干了。

因为在没有深入世界上任何一份工作之前,你都不了解它,你的了解都是肤浅的,所以你对于个人喜欢与否的先觉判断,也是肤浅的。

它是头脑的游戏,与延迟行动的借口。

工作的本质是劳动、服务,而人类与劳动的关系,是复杂的、动态的、多变的。

在人与工作的长期关系里,会有这三类人存在。

第一类是天才,他们的工作和爱好是浑然一体的,可能在生命早期就知道自己喜欢干啥,比如3岁听懂音乐,4岁弹琴,5岁学作曲,16岁就被任命为萨尔茨堡宫廷乐师的莫扎特。

而我,16岁还在纠结玩QQ飞车要不要充点卡。

莫扎特是音乐神童,站在“造神”的传播立场,这样的故事自然会永久流传,但在普通人的语境里,这是没有可比性的。很多人大概率会在相当长的生命岁月里,不知道自己要干嘛。

这也很好,因为这是第二类人的可能性——他们也许凭着第一眼的模糊好感就走上了这条工作路,后续能够凭借还不错的正向反馈持续走下去,也许会走走停停,走很久或者忽然停很久。

因为相比第一类天才式的直觉,决定这一类工作者持续走下去的底层动力,多非直觉式的,而是来自持续不断地正向反馈。

有的人依赖直觉和灵感活着,有的人就会依赖反馈活着。

第三类人,不依赖喜欢、直觉,只是被动地工作。

他们会像是我们父母这代人,当出生在一个物资匮乏、选择权较少的年代,有工作干就不错了,你还挑。没得选,倒也能干好。

至于喜欢不喜欢,对他们来说不重要,能糊口就行。

成全他们在专业能力上不断提升的,不是喜欢,而是长期稳定的环境。你不干?全家可能饿死,那就干,干到深处,干久了,源自工作的价值感,或许也就渐渐浮现了。

在这类工作人群里,很多反而是干着干着,爱了,萌生喜欢了,倒也觉得当初的操心活儿,现在看着还不错。

岗位上固定久了,自然会有固定的价值感。

很多人会觉得第三类人不自由,其实并不,只是人们习惯把不自由的焦虑投射在他们身上罢了。他们中会诞生非常多踏实的工作匠人,在一个被动的年代承担责任完成使命,同时又养家糊口,同样很好。

他们对于工作,是超越了喜欢和不喜欢的。他们究竟是喜欢干这份工作,才干了那么久,还是干了那么久才喜欢,根本说不清楚。只是碰到了,那就做。

选择权多了,人反而要作一作,哎呀这个不行那个也不行,这个不错哎呀那边好像有更好的。永远处在一个吃碗看锅的状态。

久了会形成一种“思维病”、“精神内耗”,履历上看着频繁跳,却没有在任何一个行业里创造出自己稀缺价值。

多数时间里,我们都被“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所以什么也不做”给困住了,但没见到这一想法的B面,是“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所以其实也意味着我什么都可以做”。

猜不透的叫命运,捉摸不透的叫生活,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碰上什么工作,稀里糊涂可能也就干上了爱上了。很多时候你并不知道你是如何开启一个阶段的。

这和人不知道自己会和谁结婚一样。

年轻人追求对象都凭着对某个人一腔热血的喜欢——这是一根直肠通大脑的简单逻辑:我喜欢你所以你要和我在一起。

上了年纪的都凭感觉,结婚也会凭感觉。这份感觉,已经不再是单维度的喜欢,而包含着多层含义:合适、惬意、舒适、安心、稳定、喜欢…

你看,喜欢可能不再排在优先级了。因为上了岁数的,都在某个生命更大的层面里,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重要的。

年轻人的角度会觉得,哎哟这是背叛了自己的好恶,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但成熟的人知道,这种自如,在包含了喜欢的同时,也超越了喜欢和不喜欢。

你不是对当下的工作没有热情,只是没有能力hold住这份工作

这是第二个幻觉。

卡尔纽波特写过一本书,叫《优秀到不能被忽视》(书名很2内容很好),里面分享了一个观点:正确地对待当下工作,胜过去找一个正确的工作。

拥抱当下的工作,用务实的态度建立价值收获职场资本的不可替代性,路会越来越宽。反之,路会越走越窄,最终发现没路可去。

如果你连当下的工作,都无法胜任,又凭什么认为可以解决新工作里的问题。

这也是“激情假设”的一个问题:过分放大喜欢的前提,忽视了态度问题。

对多数普通人来说,喜欢的工作,只能干出来,不能找出来。

因为世界上任何一个工种,只要你深入下去,都会经历问题、挫折、磨难。对,即使是看上去再快乐的那一种。

激情和热情又是快消品,人极其容易在早期消耗掉大量的激情能量,然后又掉入了对于“喜欢”和“不喜欢”的头脑判断死循环,变得愈发不勤恳、不诚恳、不认真,最后找个借口说,嗯,其实是因为自己不喜欢。

可“激情假设”带来的自我合理化,又何尝不是人们自编自导的故事呢。

即使是抖音快手公众号等任何自媒体平台的网红,看着轻松光鲜,但背后的成事儿逻辑,你并不清楚。

你可能会在目前的工作岗位上想,不如去做一个网红吧。年轻人都说要做网红,不,他们只是馋人家身子。

但残酷真相是,没能力的人,到哪儿都没能力。那些头部网红,不管放在哪个领域,也能折腾出一些自己的气候来。

决定一个人职场资本的,不是在那岗位占坑的时间,不是履历上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而是在工作中历练,克服困难所带来的品质。

这种品质会带来精致的、专业化的品格,有这份品格,别说换一份工作了,人生何处不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自媒体的逻辑,是你个人价值的乘号,前提是你个人有价值。若无,再牛逼的运营手段也运不出来一个好的自媒体。

当你在想自己是不是适合这份工作,是不是对这份工作没激情不喜欢的时候,是否也可以想下,在当下这一刻,“喜欢”有没有成为你的遮羞布。

“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它的深层心理表达,也可能是在说“我都说了我不喜欢,所以即使我做不好也可以免受责难”。

所以,你究竟是因为能力不足,才用“不喜欢”的说辞来让自己好受一点,还是你真的只是不喜欢以至于需要对这份工作的价值进行全面否定。

我们始终在想,要是找到一份有热情的工作就好了

这是我说的第三个幻觉。

这和我们平日里幻想的要是有一天能财务自由就好了,是没啥区别的。佛家讲这是颠倒梦想。

人们都觉得自己怀才不遇,都有名不副实的期待。

就跟高考前学渣都希望自己能超常发挥一样,但经历过高考的都知道,大概率绝大部分人都是正常发挥,都能获得一个跟平时表现相应的分数。失常和超常都是极少数。

毕业季,看着是一个犹豫彷徨的季节。经过一轮轮折腾,绝对部分人,也都会自动流动到社会的相应位置上,获得一个和他的现有能力、阶段、成色大体相匹配的工作。

但年轻人绝不会甘于好好完成当下的工作,都擅长发挥他们的不满足心态,想着啥时候跳槽,啥时候能用更少的代价,换更多的回报。

啊,这工作好累,啊,我是不是又不喜欢了。

你看,“激情假设”在这种场景下,又是特别迎合市场地出现了。

当人们陷入困顿的时候,首先想的是逃避和退缩,想的是“我是不是应该换一份更有热情的工作”,而不是“我该如何解决当下工作中的这个问题”。

潜意识里,人们会认为,“喜欢”和“热情”意味着没有痛苦,没有代价。

但恰好相反,喜欢往往意味着更高的代价。

以前上初中,我看人家弹吉他很帅,让我妈给报了一个吉他班,我也觉得我喜欢吉他。

后来学了一段时间,还是放弃了,觉得手指疼得不行,觉得“啊啊啊这个大横按对手指太不友好了”,那段时间我也知道“喜欢一件事自然会坚持”,所以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

答案是,我是真的喜欢,也是真的吃不了苦,不愿付出。

我那会儿脑子里想的全都是“我明明那么喜欢为啥子那么痛苦”,但站在如今的角度,我希望当年有个人能站出来对我说一句:“喜欢,也有代价。越高的喜欢,就有越高的代价。”

如果我早点知道,即使是最牛逼的吉他大师,也会克服每一个阶段的训练痛苦,那我小时候可能就会坦然地把训练进行下去了。

我们都是太多谈喜欢,太少谈代价。太多谈热情,太少谈服务。

工作的本质是提供服务,重点是你的服务对象,而不是你。

当你在想自己是否喜欢这份工作,这份工作的回报是不是足够高的时候,是否有换位想过,你究竟提供了怎样的服务,和怎样的付出。

当人们谈喜欢而不谈付出的时候,喜欢本身就会贬值。

假设你走在路上看到彭于晏然后说,啊啊彭于晏我真的很喜欢你,快和我在一起,彭只会说哈哈哈你这还蛮幽默的(台湾腔)

你对面试官说啊啊我真的对这份工作很有热情有很想尝试的欲望,面试官会笑着说好呀那你回去等消息,然后你会发现自此以后面试官会像被外星人绑走了似的杳无音讯。

因为表面上传达的喜欢、热情,哪怕再真诚,都没有议价权。

“激情假设”之所以流行,就是因为它符合人们对于捷径的想象。

可有的人的喜欢,是不配称之为喜欢的。

喜欢,不是捷径。喜欢的那一刻,只真实地发生在人们愿意接受它高代价的那一刻。

正是因为喜欢,它的代价才更高。

写在最后

把时间拉长了看,每个人都是会活出ta自己的。

锤子会活成锤子样,钉子会活成钉子样。

Follow your heart某种程度上看,必然是正确的,但也必然是一句正确的废话。因为依某一句具体的话而活,是危险的。信奉某一条单一维度的准则,是危险的。这个牛角尖,顺其自然就钻进去了。

飙金句很容易,但生活的情境由每一刻不确定性的当下组织而成,它依靠的是更为客观而理性的成人智慧。

我们每一次既完成不好当下的工作,又想着哪里有一份热情工作在等着我的样子,很像在依萍和茹萍之间徘徊不定的何书桓。

而头脑一旦产生杂念,也就意味着当下的精力没有投入到工作质量上,工作打折扣,自然收不到好的正向反馈,越没正向反馈,越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喜欢,越觉得不喜欢,越做不好。日子一久,人会对自己失望的。

但何书桓不知道,他只要坚定一点,不管是和茹萍过,还是和依萍过,他都会幸福。只要开始自私地计算了,便是不幸的开始。

他在当下举棋不定的每一刻,都在意味着一件事:也就是说他在当下既没有全心全意地投入爱依萍,也没有全心全意地爱茹萍,也即,每一刻都是对两位萍的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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