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新闻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保监局近日下发了辖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通知,对第三档、第五档银行相关监管指标分别上浮2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

2020年12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分为5档,第一档为中资大型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第二档为中资中型银行,包括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第二档中的城市商业银行之外的城商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第五档为村镇银行。

五个档次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32.5%,27.5%、20%,22.5%、17.5%,17.5%、12.5%,12.5%、7.5%。

根据《通知》,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近段时间,广东、海南等多地已下发地方版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通知。比如,海南版通知要求,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确定上调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5个百分点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