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5月6日消息,财政法发布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助标准确定补助规模。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24日

(原题为《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