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军火是出了名地喜欢给回扣,一般操作就是:法国将高于原价的军火卖给印度政府,多出来的钱,法国和印度采办按比例分成,这样双方都能赚钱,只有印度政府当冤大头。

如此一来,印度采办就更愿意去买法国军火,法国军火越贵,采办的回扣也就越多。具体操作请参考90年代发生的台湾拉法叶舰军购弊案以及2002年马来西亚购买鲉鱼级潜艇的事件。

这两次事件中,法国军火商向买方人员分别行贿4亿美元以及1.14亿美元,可谓出手豪阔。在这样的背景下,再联系到本次印度的阵风军购案,当“法国”,“掉漆”等字眼出现时,就很难不想到其中有猫腻。